萍乡市坪村水库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市坪村水库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萍水建管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坪村水库
2.2招标规模:投资约***.***元。
2.3计划工期:约6个月。
2.4招标范围:泄洪隧洞采用直径******钢管内衬加固,岔管采用***砼回填封堵,出口闸室拆除重建,更换闸门,采用液压启闭方式,并新建大坝至出口闸室道路。大坝右岸山体迎水坡新建抗滑桩及拆除重建上部砼护坡和砼路面**,***,抗滑桩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桩,库区道路提升改造****。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和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等证明材料。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5.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 家的,对所有投 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9 时**分,开标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6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由 7 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 ** 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 5 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 2 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7.7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是指近 ** 年(****年 1 月 1 日至 **** 年 ** 月 **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是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 **%,*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1、2、3 级水工建筑物,*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为隧洞,*是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 3 项验收之*,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人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萍乡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见招标文件附件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发改办**[****]***号)及发改**[****]***号文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需缴纳的招标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工程竣工后,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工程结算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
**、发包人承诺工程款足额支付到位,承包方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定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保人与投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围标串标,恶意串通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萍乡市水工程招标办公室、萍乡市重监办
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政和支行
2、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玉湖路支行
3、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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