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设计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年9月**日至****年9月**日。
公示内容:
*、项目变更依据:
1、*期工程1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含8个风机房,风机房功能为服务冷库区的排烟,经对冷库区结构进行优化节约了造价并满足排烟,取消屋面2个风机房,经核算后,建筑面积减少***平方米,屋面面积变更为***平方米。1号楼计容面积*****平方米相应减少***平方米,变更为*****平方米。
2、*期工程8号楼配套物流中心,根据河田鸡产业的长远规划及市场物流领域的发展需要,在满足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对原方案中的8#楼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变更。
*、项目变更结果:
1、*期工程1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变更为***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变更为*****平方米。
2、*期工程8号楼配套物流中心,占地面积****平方米变更为****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变更为*****平方米。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附件:1.1#楼屋顶平面图
2.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3.变更后的8#厂房平面、立面、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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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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