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院区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更换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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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院区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更换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山院区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元 采购需求:连山院区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更换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3年**月**日至***3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3年**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启 时间:***3年**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项目负责人证书。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楼 联系方式:**(1**********)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 ************ ***3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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