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阶梯教室主席台维修改造(第2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项目包含拆除0.**米高主席台地面地板面层、木工板基层及骨架***.**平方米,拆除控制室及过廊填充墙体轻质隔墙**.**平方米,拆除主席台、控制室及过廊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拆除大理石窗台板3.2米,拆除原有铸铁散热器4组,主席台上空新做轻钢龙骨5厚定制木饰面板吊顶**.1平方米,控制室、过廊、新做轻钢龙骨矿棉装饰吸声板吊顶**.**平方米,控制室、主席台、平台及过廊、地面新做轻钢龙骨地台***.**平方米,控制室及过廊填充墙体为新做钢骨架隔墙**.**平方米,控制室、主席台及过廊原有砖墙新做钢骨架装饰墙面**.**平方米,电动升降机1套,电动 幕布滑轨 1套 ,8.**平方***显示屏1块, **********平板灯2套,******* 4*****基色顶光灯**套,****寸筒灯**套,4*****基色面光灯5套等工程内容。验收要求:结实、耐用、美观、实用。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第*中学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林甸县第*中学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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