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兴安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灵渠附属设施修缮工程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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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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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广西灵渠胜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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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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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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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项目对灵渠景区核心区场景进行提升,主要包括:1、建筑部分:拆除现有景区大门,并新建景区大门建筑面积 ****?;拆除现有游客服务中心,并新建游客服务中心 1 栋,建筑面积 ***.**?;拆除现有讲古堂外立面并进行外立面提升改造,改造面积 ****?。2、基础设施部分(1)地面铺装对灵渠水系核心区内现有地面铺装进行拆除,并根据各区域功能进行相应铺装提升,局部增加次级游步道,核心区地面铺装总占地面积*****.***?,其中:新建停车场铺装面积 ****.***?;景区前广场铺装面积****.***?;灵渠大观景点铺装面积 ****.***?;粮草辎重景点、秦文化广场、南陡阁广场、南陡村广场、诗歌大道沿线铺装面积为 *****.***?;南渠沿线铺装面积为 ****.**?。 (2)园林绿化提升:对灵渠水系核心区景观绿化进行清理,并根据各区域景点主题、功能特点进行景观植物提升,提升面积 *****.***?。 (3)水景打造:在灵渠水系灌区前广场和“粮草辎重”景点进行水景打造,打造面积****?。 (4)雕塑小品:在核心区设置雕塑小品 ** 组,主要包括艺术类设施(如浮雕、雕塑、地雕、石刻)、非常规座椅(如坐凳树池、青石条坐凳)及等候区廊架等。 同时,根据核心区需要,设置智能化工程、光彩工程,安装景观灯具、坐凳、导视牌、垃圾桶等,并对部分现有设施进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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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6月**日9时**分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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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年6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6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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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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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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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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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行业乙级、市政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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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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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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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邬毅(*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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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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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沐川县果畜种养循环现代示范园综合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 建设项目、*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双流区空港创意都市现代农业园区接待展示中心设计服务、*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星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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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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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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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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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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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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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邓克凡(*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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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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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仙桥北路规划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成都芯谷全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南部县大垭*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片区)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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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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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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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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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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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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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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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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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彝良县发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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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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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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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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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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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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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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