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泰居(两栋住宅楼、*栋综合楼)消防不合格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国泰居(两栋住宅楼、*栋综合楼)消防不合格维修改造工程;
1.2.项目编号:****-****-****;
1.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范围及内容: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标段划分:*个标段;
1.7.工期:***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1.9.采购控制价:******.**元;
1.**.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谈判日期:****年6月2日;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于***3年5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小写:******元 (大写:****元整);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院1号楼9层***号 ;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
*、谈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谈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 址:商丘市腾飞路与宇航路交叉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商丘市长江路与豫苑路交叉口向南***米路东开发区公寓**号楼2单元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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