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9 |
信息来源 |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叶集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叶集区洪集镇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0 |
成交公示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叶集区****年洪集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与蓝溪路交汇处*安*盛大市场E区**栋***-***号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拼接屏、智慧田间气象站、自动识别虫情测报设备(农业作物虫情测报灯)、病菌孢子捕捉设备等 品牌:创维、欧柯奇、欧柯奇、欧柯奇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4套、1套、1套、1套等 单价: ****元/套、*****元/套、******元/套、******元/套等 |
*、评审专家名单:李玉凤、戴宗友、李道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大别山西路安丰大厦写字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市叶集区花园路政务区南区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安市大别山西路安丰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工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0秒
0天2小时**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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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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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分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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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5分
交易中心见证
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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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1小时**分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请审核
****-**-** **:**:**
0天0小时9分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请审核!
****-**-** **:**:**
0天0小时4分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
0天0小时8分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通过
****-**-** **:**:**
0天0小时**分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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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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