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3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年4月3日-***3年4月**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号)1号楼2层H区***办公室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吨农林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搬迁改造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姚庄村(湖州瑶庄纺织有限公司内) | ***************** | *****************原位于湖州市练市镇新华村,因原址厂房拆迁,现搬迁至练市镇湖州瑶庄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内,淘汰原有生产设备,并新增制粒机、粉碎机组、滚动筛、打包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吨农林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粉尘自然沉降于车间内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3)噪声: 安装隔声门窗;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4)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铁杂质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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