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经济开发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山经济开发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合蚌路创业园科技楼3楼
中标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
鲍金伟 张军 潘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元按****元。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年**月**日签订*山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农业灌溉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年3月**日签订鸠江区“***”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年**月**日签订鸠江区农业灌溉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和鸠江区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信亚云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芜湖*山经济开发区农贸市场科技大楼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信亚云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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