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思灵镇中心校教学综合楼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武宣县思灵镇中心校教学综合楼项目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地 址:广西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飞龙路绿城新都**栋1单元****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
行政监督电话:****-*******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公告日期:****年**月**日
*、澄清内容:
提问:招标文件第**页前附表须知3.1.1:“(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 **** 年至 **** 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 \ 等 。 ”与招标文件第**页企业基本情况:“(2)****年1月1日至今(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得5分,满分**分。”业绩要求前后不*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页企业基本情况的:“(2)****年1月1日至今(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得5分,满分**分”。为准。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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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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