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第*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蓼兰镇躬崔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报价:*******.**(元) | 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瑾路5号东盟商务区韩国园区**号楼***-B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报价:*******.**(元) |
2 | 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名称:防城港市第*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 标的名称:**人平底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品牌:泽友 数量:1 单价(元):*******.** 规格型号:******/**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名称:防城港市第*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 标的名称:**人平底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品牌:华信 数量:1 单价(元):*******.** 规格型号:****** ****//** |
3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元整(¥*****.**) | ********元整(¥*****.**) |
更正日期: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针对本项目中标结果的质疑函。经核查,质疑不成立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恒富商业广场*号写字楼***室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修改采购结果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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