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处理 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医疗垃圾处理
*、采购结果
[******]**-**[**]*******-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南侧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1-1
包1
**************:
服务类
品目名称 (元) 垃圾处理服务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1-1
*******
垃圾处理服务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2、医疗垃圾回收时间按厦门市疾病控制中心之规定要求,保证每**小时内至少回收清运*次。 3、成交供 应商要负责向医疗单位提供有规定标识的专用医疗垃圾周转箱、有规定标识的黄色垃圾袋,保证每天有满足够病房、门诊及医技科室回收的医疗垃圾专用周转箱、周转箱套袋,大、小医疗垃圾桶专用 袋。目前保证每月提供大、小医疗垃圾专用袋各2*个、医疗垃圾专用周转箱每天***个以上、周转箱套袋每月*****个以上,并根据医院床位数和业务量的增加相应增加。 4、成交供 应商保证做好每日的医疗垃圾交接工作,每次病理废液、病理标本、胎盘交接清点,胎盘交接每次清运间隔不超过**小时。保证处置单位转运车在转运途中不出现遗漏、泄漏事故并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必须有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转运车,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设施。 5、交接医疗废物时,成交供 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将相应车辆停放于采购人指 定的专用车位,并且指 定专人在岗与采购人进行交接。对交由成交供 应商处置的医疗废物应过秤计量,由双方人员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日后统计核对的依据。 6、报价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特别是针对容易流向社会的塑料,胎盘等,应通过协商,联络及确认后,与采购人共同采取措施确保医疗废物不流向社会。 7、报价人应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实施运输并安全处置采购人交付的医疗废物,因供应 商过错使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次污染及安全卫生事故的,由成交供 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8、成交供 应商应接受医院对医疗垃圾处置的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医疗垃圾回收工作按照厦门市环保局、厦门市卫健委、医院院感部的要求执行。
3
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
*、评标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包1)
评审专家:
***,刘宁,许文澧,郑丽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1-1 包1 : ***** 元 收取对象: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厦门大学附属第*医院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上古街1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海晟国际大厦**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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