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颅超声仪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经颅超声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经颅超声仪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格式为“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报名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邮寄地址: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邮编:114000接收人:刘可(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会议号:857 088 5556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
联系方式:赵科长15841257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刘可0412-221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可
电话:0412-2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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