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标志性工程,总库容为**.***立方米,防洪库容***立方米,正常蓄水位**米,计划****年9月下旬初逐步蓄水至**米。为维护水库淹没影响区及水库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蓄水淹没影响区域
工程*期蓄水(**米高程)主要淹没影响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正龙乡、南泗乡、高安乡、城厢镇、蒙村镇、良江镇。
*、 蓄水期间相关要求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淹没影响范围和河道水位变化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水上交通、放牧等*切生产经营、逗留或从事其他对库区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并提前撤离生产经营设施及设备。
(*)因蓄水期间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起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堆积体等危险地段。
(*)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等,管理好家养牲畜等财产,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在影响区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移民、水利、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蓄水期间行业监管,确保蓄水安全稳定。
(*)蓄水影响区域内人民政府及有关乡镇、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淹没区、影响区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违反本公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责任;对破坏和阻扰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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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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