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中国石油鹤岗销售分公司危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年**月**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环评科 黄培鹤
联系电话: ****-*******
传 真:****-*******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号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鹤岗销售分公司危废间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2公里路段处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2公里路段处,将原有***********************富力加油站闲置房屋进改造成危废暂存间,不新增建设用地,危废库房占地面积***2。建成后主要用于收集鹤岗市区**座中石油所属加油站产生的废矿物油油泥,产生周期为1-2年,产生量为**。本项目无需供热。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利用原有***********************富力加油站闲置房屋进行建设改造成危废暂存间。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无土建工程,无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房间内废气通过导出口无组织排放,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中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所在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级标准,经过鹤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鹤立河。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库房进行密闭,进出厂区车辆限速管理。采取这些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治理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清理;废矿物油泥和油桶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定期运输并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规范污危险废物收集方式,定期检查危废间地面、裙脚、事故池的防渗情况,防止污染地下水。 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改单)中的规定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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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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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复 意见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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