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年-****年屯昌昌盛路营业厅保全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 创建日期: | ****-**-** **:**:** | |
是否终止: | 否 | |||
****年-****年屯昌昌盛路营业厅保全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询价失败,拟采取单*来源采购,现进行公示。 1. 采购内容: 本保全服务项目包括仓储货物(手机、手机配件、饰品)和固定资产(复印机、打印机、电脑、数码产品),保险金额***元。采购预算金额为****.**元人民币(不含税) 2. 单*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电信海南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电信琼〔****〕**号)第**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其原供应商通过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产生的,可视为原中标人,但原则上不应无限制、持续地向原供应商进行单*来源采购。”,及【****】*******号采购方案签报第6条:“根据《中国电信海南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公告发出后,如参与应答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可以对2家进行询价,如仅剩1家的,拟与其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询价。”,本项目有效参选人为1人(*************),现采用单*来源采购(公示)的方式进行采购,与“*************”进行定向谈判。 3.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4.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1月**日**:**至****年1月**日**:**,共3天。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昌镇昌盛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期:****年1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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