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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

山东 济宁市
企业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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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2-07-18
招标 | 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
招标详情

显示项目信息

类型 招标
项目编号 C-********-***
项目名称 ******厂区库房墙板等*星维修
招标简介 厂区设备库、精煤棚、水洗矸棚、洗混煤棚等库房墙面彩钢板、损坏檩条更换安装、门框彩钢板包边更换维修,主洗车间卷帘门更换安装,精煤棚钢板挡墙加固维修,动筛楼墙上洞口钢板封堵,澡堂更衣室屋面防水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明细及施工图纸。
开始时间 ****-**-** **:**
结束时间 ****-**-** **:**
创建时间 ****-**-** **:**:**
联系人名称 ***
联系人电话 ***********
公告内容

 微山金源煤矿
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〇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4
1.项目概况	4
2.供应商资格要求	4
3.谈判文件的获取	4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
5.谈判时间和地点	4
6.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9
1.总则	9
2.谈判文件	10
3.响应文件	10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5.谈判时间和地点	12
6.评审	12
7.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3
8.成交通知书	13
9.履约保证金	13
10.合同签订	13
11.代理服务费	13
12.异议处理	13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4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5
一、承诺函	1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6
三、资质证明文件	19
四、报价一览表	20
五、商务偏差	21
六、技术偏差	22
七、近年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23
八、企业介绍	22
九、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	3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7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0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
1.2 项目编号:JNJY-GC-JZ-202207-01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2.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2.3 项目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近三年内有与本次工程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相关业绩。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及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登录(首次使用需先注册,经审核后方可使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https://ztb.jkjt.org.cn/)查看项目列表,下载对应项目的谈判文件。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方可受邀进入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获取谈判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10:00
4.2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https://ztb.jkjt.org.cn/)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未按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弃标。
5.谈判时间和地点
5.1 谈判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10:00
5.2 谈判方式:由评审小组集中与供应商进行现场谈判,请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到达谈判现场,不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第二轮谈判,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谈判地点:微山金源煤矿电子招标室。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微山金源煤矿
联系人:贾广琪
联系方式:13563778612
地址:济宁微山县夏镇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微山金源煤矿
联系人:贾广琪 联系电话:13563778612
1.1.2	项目名称	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 项目编号	JNJY-GC-JZ-202207-01
1.1.3	项目概况	厂区设备库、精煤棚、水洗矸棚、洗混煤棚等库房墙面彩钢板、损坏檩条更换安装、门框彩钢板包边更换维修,主洗车间卷帘门更换安装,精煤棚钢板挡墙加固维修,动筛楼墙上洞口钢板封堵,澡堂更衣室屋面防水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明细及施工图纸。
1.1.4	项目地点	微山金源煤矿
1.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21	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9万元人民币(90000元整)
采购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预期的最高限价。
1.3.1	服务期限	开工之日起15日竣工交付。
1.3.2	质量	质量达到技术要求及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1.4	供应商资格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 项目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近三年内有与本次工程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相关业绩。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及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5	投标人资格证件的提供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公开报价时须将谈判小组验证的相关证件包括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须编入投标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三项资格证明文件中,否则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库。
1.6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且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三个月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预留结算价款的10%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2.1	谈判文件的
发布	谈判文件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商平台(https://ztb.jkjt.org.cn/)上发布。
谈判文件一经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电商平台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及时下载谈判文件。
2.2	谈判文件的
获取	供应商登录(首次使用需先注册,经审核后方可使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查看项目列表,下载对应项目的谈判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
编写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报价有效期	9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4	响应文件的
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10:00 供应商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
5	谈判时间和
地点	谈判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10:00
谈判地点:微山金源煤矿电子招标室
6.1	评审方法	经评审最低价法
6.2	谈判小组	3名,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业组成。
7	异议处理	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均需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须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9时前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贾广琪 联系电话:13563778612。 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概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工期
1.3.1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谈判文件
2.1谈判文件的组成
2.1 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1 2供应商须知;
2.1 3评审办法;
2.1.4响应文件格式;
2.1.5技术标准和要求;
2.1.6合同条款及格式。
2.2谈判文件的发布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谈判文件的获取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谈判文件的修改
2.4.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需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通过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予以发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
2.4.2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一经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2.4.3澄清或修改内容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2报价要求
3.2.1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2.2供应商对报价有说明的,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
3.2.3供应商免费提供的服务、产品等,应先填写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3.3响应文件的编写
3.3.1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3.3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报价有效期
3.4.1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过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5无效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处理:
(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按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4)不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的;
(5)未全部响应采购实质性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谈判保证金
3.6.1谈判保证金的交纳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4)在整个报价、评审过程中,存在企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恶意串通的;
(5)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未按要求交纳代理服务费和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4.2未按期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
4.3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5.谈判时间和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评审
6.1评审办法
6.1.1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1.2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响应文件提出评审和比较。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6.1.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6.2谈判小组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成员3名,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
6.3评标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4谈判
6.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6.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4.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4.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个。
6.4.5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个以上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5响应文件的澄清
6.5.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5.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6报价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9.履约保证金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1.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异议处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格
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供应商资格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谈判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2	商务偏离评审	报价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维保服务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且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三个月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预留结算价款的10%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符合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无重大偏离。
1.3	技术
偏离
评审	关键条文的偏离	无重大偏离。 其他	谈判文件中无其他实质性的技术偏离。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 微山金源煤矿: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特作以下郑重声明,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同时认可本次谈判文件中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和权利。
4.我方已详细检查所有谈判文件、附件以及所提供的参考文件,因文字模糊和理解误差所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
5.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因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
6.我方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内。在此期间内我方将受此约束。
8.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单位有权不做解释。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谈判项目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此次 谈判项目的一切事宜。代理人在该项目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单位全程(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单位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说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四、
报价一览表
投标单位: 工程名称: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微山金源煤矿
工程报价:
含税报价,税率 %
总价:(大写) 人民币 元整; (小写)¥ 二、服务期: 三、质量要求: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商务偏差 序号	谈判文件
商务要求条件	响应文件
应答商务条件
1 2 3 4 5 …	…	…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六、技术偏差 序号	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条件	响应文件
应答技术条件
1 2 3 4 5 …	…	…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七、近年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服务周期	合同价格
(万元)	备注 备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厂区设备库、精煤棚、水洗矸棚、洗混煤棚等库房墙面彩钢板、损坏檩条更换安装、门框彩钢板包边更换维修,主洗车间卷帘门更换安装,精煤棚钢板挡墙加固维修,动筛楼墙上洞口钢板封堵,澡堂更衣室屋面防水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明细及施工图纸。
一、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元)	备注
一	一楼男职工澡堂
1	顶棚粉刷	㎡	385 ①基层清理,原漆面铲除至水泥墙面,墙面杂物清除。②刷涂墙面固化剂一遍,满刮两遍防水腻子。③打磨平整后刷涂防水乳胶漆两遍。
2	墙面粉刷	㎡	660 ①基层清理,原漆面铲除至水泥墙面,墙面杂物清除。②刷涂墙面固化剂一遍,满刮两遍防水腻子。③打磨平整后刷涂防水乳胶漆两遍。
3	防水灯具安装	套	9 安装防水防雾防爆灯具(平板吸顶式),高亮LED灯珠,功率≥45W,发光强度≥2000LM,防护等级≥IP65。线路明装线槽敷设,2.5平方铜芯线。
4	防水灯维修	套	10 更衣室防水灯维修,进行LED光源灯管更换及检查维修更换损坏配件,灯具长度约1.2米,功率≥45W。
5	卫生间隔断维修	项	1 对现有隔断进行维修,更换304不锈钢五金配件、蹲便器疏通维修,共两个蹲位。
二	一楼女职工澡堂
1	顶棚粉刷	㎡	167 ①基层清理,原漆面铲除至水泥墙面,墙面杂物清除。②刷涂墙面固化剂一遍,满刮两遍防水腻子。③打磨平整后刷涂防水乳胶漆两遍。
2	墙面粉刷	㎡	260 ①基层清理,原漆面铲除至水泥墙面,墙面杂物清除。②刷涂墙面固化剂一遍,满刮两遍防水腻子。③打磨平整后刷涂防水乳胶漆两遍。
3	防水灯具安装	套	6 安装防水防雾灯具(平板吸顶式),高亮LED灯珠,功率≥45W,发光强度≥2000LM,防护等级≥IP65。线路明装线槽敷设,2.5平方铜芯线。
三	二楼男职工澡堂
1	顶棚粉刷	㎡	308 ①基层清理,原漆面铲除至水泥墙面,墙面杂物清除。②刷涂墙面固化剂一遍,满刮两遍防水腻子。③打磨平整后刷涂防水乳胶漆两遍。
2	墙面粉刷	㎡	260 ①基层清理,原漆面铲除至水泥墙面,墙面杂物清除。②刷涂墙面固化剂一遍,满刮两遍防水腻子。③打磨平整后刷涂防水乳胶漆两遍。
3	防水灯具安装	套	9 安装防水防雾灯具(平板吸顶式),高亮LED灯珠,功率≥45W,发光强度≥2000LM,防护等级≥IP65。线路明装线槽敷设,2.5平方铜芯线。
5	卫生间隔断维修	项	1 对现有隔断进行维修,更换304不锈钢五金配件、蹲便器疏通维修,共两个蹲位。
四	二楼来宾澡堂
1	防水灯具安装	套	6 安装防水防雾灯具(平板吸顶式),高亮LED灯珠,功率≥45W,发光强度≥2000LM,防护等级≥IP65。
2	卫生间隔断维修	㎡	15 更换安装隔断,抗倍特铝蜂窝板,厚度不小于18mm,304不锈钢五金件。
五	花洒更换安装	套	71 安装淋浴花洒,冷热水一体,材质为精铜,包含混水阀体,出水管,顶喷。
规格:出水管直径20mm,顶喷尺寸为圆形不小于6寸。配套安装304不锈钢置物架,长度不小于300mm,宽度不小于150mm,镂空。提供样品甲方选定
六	合计(元) 七	税金 八	含税总价(元) 说明:
1、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该分项工程的人工、各种规费、管理费、原材料、试验检测费、临时设施、技术措施、设备、机械费、二次倒运费和其它产生的所有费用。
2、发票形式及税率:( 9%)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总价应包含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等所有工程内容,投标单位结合现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后报价,如有疑议应在开标前澄清,否则视为让利。
4、本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中标人必须全部外运(运距及运输方式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计入,中标后不再调整。 二、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按照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
(2)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
(3)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
(4)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一: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三、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三)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评标办法要求。 (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六)近三年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 他 注:
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说明: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五、其他资料 1、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其他内容及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六、 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因施工影响发包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功能使用的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图集要求。
2.所有使用材料必须符合业主要求、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规定,并提交相关合格及检测报告。
3.所有使用的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
4.必须严格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的施工法规、规范、标准、工法、规程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所有投标人应充分踏勘现场,了解确定项目施工过程实际会发生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投标单位结合现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后报价,如有疑议应在开标前澄清,否则视为让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未考虑到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
施工合同 发包人: 微山金源煤矿 承包人: 二0二二年七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微山金源煤矿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微山金源煤矿职工澡堂墙面粉刷维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
2. 工程地点: 金源煤矿院内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工程内容:厂区设备库、精煤棚、水洗矸棚、洗混煤棚等库房墙面彩钢板、损坏檩条更换安装、门框彩钢板包边更换维修,主洗车间卷帘门更换安装,精煤棚钢板挡墙加固维修,动筛楼墙上洞口钢板封堵,澡堂更衣室屋面防水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明细及施工图纸。
6.1 工程承包范围:技术要求、规划布置图、甲方确认的施工图、效果图及相关说明等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验收及保修等。
6.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2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2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合同价款(含税9%)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技术要求内的)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2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微山金源煤矿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双方签字后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解协议、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监理人:
名 称: / 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
1.1.2.2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占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
1.1.3.2 永久占地包括:建设永久工程的用地,及永久工程的附属设施用地。
1.1.3.3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3 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地方有关规定等。
1.3.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工程的通知、指令、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合同和施工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必要的加工图、大样图和效果图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在该联络事件或该工程施工14日前报送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每周五、每月25日提供本周、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周、下月计划等书面资料一式三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五天内审定完毕 。
1.5.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施工现场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和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手续,发生的相关费用进入投标报价。发包人和审计人员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施工工程期间。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
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予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予调整合同总价款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
联系电话:    ;
通信地址:金源煤矿企业管理办公室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设计变更及材料价格、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合同价格和工期顺延的审批、签证权;(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对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5)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调换的审批权;(6)参与分部分项、隐敝工程验收,主持工程竣工验收;(7)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承包人调离不服从指挥安排或不称职的有关人员;(8)发包人代表发现承包人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停止承包人的工作,并上报上级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9)其他与工程有关的工作;(10)发包人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路电通。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水、电和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地下管线资料由发包方协助承包方办理。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有关手续。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确定。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一周内。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提出书面保护要求,承包人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 。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①竣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等;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备案和归档内容提供。
②各种材料、成品的实验报告、合格证及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③工程试验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④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城建档案馆要求的文件及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3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30日内且在工程结算证书颁发前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 。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承包人应签订并遵守本工程施工合同,及时上报开工申请,按开工日期准时开工。
2)向发包人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及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承包人应合理安排施工,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及人身安全。
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的施工的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发包人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害之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及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规定,自费提供和维护施工场地内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负责安全保护,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且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5)承包人必须全面承担与有关管理部门和地方及社会关系的协调,不得因协调不力影响施工并承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6)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的一切手续,并承担应由承包人负担的费用(国际规定发包人承担的除外)。
7)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机械、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视为专门提供本工程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位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承包人对上述设备、设施、材料等负有保管责任,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8)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市政、给水、电力等有关部门及金桥煤矿相关区队、科室的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9)承包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发包人提供的电源,其他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场地内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及安全文明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再办理签证(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自行支付。承包人应自行考虑临时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双方共同汇总使用总电量(每月30日双方共同统计当月的使用电量),计量(计量方式:发包人使用电量的单价乘以承包人使用的电量)好后发包人开具发票,7天内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发票额汇至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10)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电设施在合同实施期间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承包人应无条件同意,其分水、电表及以后的管线由使用单位承担和安装,使用单位并承担其分水电费。同时本合同承包人也应安装水、电表。
11)承包人在施工前,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
12)负责发包人驻场办公区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的全部水、电、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 13)遵守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疫情防控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解决由于施工噪音而引起的纠纷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自行办理垃圾弃置许可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4)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15)负责已完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前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16)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公众财产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若有,可由承包人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整洁,道路畅通,符合本市文明施工的优质标准。
18)对建设的工程负缺陷担保责任。 19)自觉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管理,行使其配合责任和义务,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其他单位完成该项配合工作,不需要承包人同意,其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20)保持施工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并应妥善存放和处理多余的设备和材料。 21)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以及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垃圾,并将这些场地恢复到平整标准,这些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再支付此费用。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济建〔2016〕65号文〈关于印发《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考核工作标准》的通知〉及《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试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图集(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济宁市金桥煤矿地面工程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承包人承担由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的罚款。
22)按照发包人要求撒换不称职人员,并指派合适的替代人员。
23)按发包人批准的格式,每月填报现场各类承包人人员的人数和各种承包人的设备数量详细资料。
24)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承包人人员或其内部发生任何非法的、骚动的或无序的行为,保持安定,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等。
25)承包单位要全面配合发包人、政府监督等单位的工作。
26)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制订的各项制度。 27)合同期内的安全责任问题:合同期内承包人负责对其全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发包人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害之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及分包单位的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责任。
28)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某些阶段,或者对于影响使用功能和装饰效果的关键部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前做出必要的补充施工样板图、效果图或实物样板,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展开施工。
29)承包人必须做好与金源煤矿各区队、科室及其他配套工程间的施工配合,并根据工程需要,施工时配合进行预留和预埋,并符合质量要求,服从发包人的协调调度;否则,承包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返工怠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
30)工程达到开工条件时,承包人不应以任何理由阻止工程的施工。
3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室内外净高超差、轴线偏移超差和渗漏等所有问题而产生纠纷赔偿,其责任及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32)承包人应按规定使用新型节能环保、防火、防腐材料,并确保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如因未按规定使用新型环保、防火、防腐材料而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并在进度款中扣除。
3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故意刁难发包人或因其他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另行选择施工单位。
34)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安全报监手续。
3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6)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五、每月25日提供本周、本月进度报表及下周、下月计划等书面资料一式贰份,发包人代表审定完毕后反馈给承包人一份。
37)未列明的承包人合同义务,执行通用条款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与工程施工有关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协调与第三方的联系等的所有工作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项目经理出勤服从项目部管理,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且每日不少于6小时以上,否则按违约处理。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称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则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发包人同意并书面许可后方能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取得发包人代表的批准,并不得影响现场正常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进,发包人有权与其解除全部合同,更换施工队伍,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合同履行期间以上人员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在施工现场、中途换人或不服从发包人调度指挥的,承包人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追偿。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通讯畅通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处以500元/天的罚款。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 。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必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 。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处以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工程禁止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维护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中标后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
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1、全权代表发包人处理以下事务(1)按合同及施工规范监督检查施工与协调;(2)协助承包人及时处理现场工作;(3)及时审签工程设计变更等经济签证,组织报验、竣工验收;(4)材料验检、对项目经理及工地归档责任人员考勤。
2、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审核等)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执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向监理单位提供发包人指定的临时办公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执行通用条款。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 。
5.1.2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审定后的工程价款的5%作为质量补偿费。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书面或微信等电子版)两日内按要求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承担费用,工期不顺延。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的时间及质量标准完成返工返修的,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其他施工单位对该分部分项返工返修,产生相应费用从工程款中3-5倍扣除。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并顺延工期。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1隐蔽工程须向发包人书面报验且留存相应影像资料并能证实其真实性。承包人提前通知发包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 。
5.2.2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防范,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将其有关安全措施费用纳入报价。若承包人未认真履行其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招标文件等规定的标准,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审定后的工程价款的5%作为补偿费。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此项工作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 。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管理要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进行必要的围挡、降尘、洒水等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性措施,并设备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必须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协调处理好和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3)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及发包人的有关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1)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2)安全技术措施;(3)墙体拆除过程中,确保建筑主体结构、电气线路、暖气管路等安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合同签订后,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进一步完善工作应在设计技术交底后2日内完成。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收到后5个工作日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3日内完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时提交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日期之前完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日期之前完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由于发包人原因(不含设计变更)延误,工期顺延;(2)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影响网络计划关键路径48小时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影响网络计划关键路径48小时以下的工期不予顺延;(3)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累计超过48小时以上工期顺延;(4)发包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推迟开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不承担补偿和损失的费用。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确认:(1)工期顺延的确认以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有效签证单为依据,否则不顺延工期;(2)承包人应在发生延误工期发生48小时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3天内予以答复,已确定延长的天数;(3)费用不予增加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程合同内容,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缴纳0.1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工程延期交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用据实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最高不超过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 ,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工期延误时间从工程规定竣工日期到承包人承包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实际竣工日期以签发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项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执行通用条款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指派专人参加清点、验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相应保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如果委托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在采购前应事先报发包人认可备案后方可采购,其价格应经发包人、承包人、审计单位共同确认。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送至施工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卸车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其品牌、价格、质量必须经发包人签字认可方可进场 。
8.2 样品
8.2.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发包人要求 。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及其费用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对按法定或约定工艺试验(强制性要求)时,由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和工期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变更范围限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的工程内容;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因设计变更引起措施费变化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依据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其相应的现行价目表相关规定,并按照承包人报价文件中的人、材、机价格重新形成综合单价,但必须经招标人、监理人、跟踪审计人员审批 。
10.4.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若发包人增加招标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则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的让利利率在结算时给予让利,此部分费用从暂列金额中列支。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4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不属于清单内造价,不参与进度款(合同价)支付,只用作清单外和设计变更及签证等增加的费用,结算时暂列金额扣除清单外和设计变更及签证等增加的费用后剩余的扣除,当没有增加的费用时,结算时全额扣除。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合同价款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2、固定总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现场施工条件的改变、其它不可预测的风险等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由承包人承担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工程无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每月15日前提供上月工程量报表一式叁份,所报工程量应满足分项计量认证要求。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进度款支付
(1)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且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三个月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预留结算价款的10%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2)工程款支付方式采取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网银支付,承包人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付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填写《分包商、供应商、租赁费付款申请(对账)单》,每次收款开具与支付额度等额的工程所在地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税票复印件作为收款依据。
(3)承包人收到款项后要求必须把工资发到工人手中。不得因延迟或推迟支付工人的工资而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发包人工程进展。如发生承包人人员因工资支付不到位等原因而妨碍工程施工或到发包人办公区闹事、上访、集会等事件,承包人须按照1.5万元每次的标准赔偿发包人,如果类似事件不止一次发生,除支付处理事件的费用以及1.5万元每次的最低赔偿额外,还需要按每次递增人民币1.5万元作为惩罚,且不作上限约定,上述费用在承包人结算中扣除。除此之外,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无需承包人确认,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4)如收款人有变动,承包人必须出具变更证明,并报发包人财务备案。
(5)本合同的履行,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
(6)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支付劳务工人工资的回执单,若未及时提供或不符合规定,发包人不予支付下次工程进度款,直至按发包人要求完善手续后方予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每月15日前提供月工程量(上月的)报表一式叁份,所报工程量应满足分项计量认证要求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每月15日前提供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13.1.2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申请报告后15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予答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不因此而调整工期 。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前提: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备齐规范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为准)应在提请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10天提供。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移交所完工程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交付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程合同内容,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缴纳0.1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工程延期交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用据实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超过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13.4 竣工退场
13.4.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內,承包人除留3-5人善后外,其余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承包人逾期未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地(房)租和有关费用,其费用由发包人参照项目所在地有关市场价格标准自行确定,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地(房)租金额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满3个月前的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经双方确认的竣工结算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累计金额、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实际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自发包人签收之日起14日内完成核查、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是支付竣工付款的依据。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自竣工付款证书签发后28天内,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双方协商解决 。
14.3 最终结清
14.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五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结清申请单须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统一格式和内容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日內,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 。 14.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自签收之日起无异议28日内批复,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是支付最终结清付款的依据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自最终结清证书签发后56天内,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实行政府财政审查和政府审计的项目按财政和审计部门规定和时间办理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10 %的工程结算款(审计额);
(3)其他方式: / 。
15.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3保修
15.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工程分别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的保修期。保修内容:为承包人全部施工的项目 。
15.3.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推迟开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发包人不承担补偿和损失的费用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详见合同其他条款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一旦发现承包人出现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发包人将扣除总工程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改正; 并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地震:烈度为七级以上;台风:平均风力十级以上(24.5-32.6米/每秒)且持续1天或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大雨:持续降雨24天且降雨量为210mm以上;暴雨:24小时降水量在110mm-150mm的2级暴雨;暴风雪:6小时降雪量将达到15mm以上或者已达到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的;冰雹:直径大于等于30mm小于60mm,持续时间大于等于45分钟小于60分钟,冰雹堆积厚度大于等于30cm小于60cm的冰雹;大洪水重现期20-50年等。
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空中飞行物坠落、地震、台风、洪水、旱灾、高温天气、暴雨、暴风雪、冰雹等 。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56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发包人投保内容:除发包人以外的建设工程和施工现场内的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由承包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负责付给保险公司工程一切险费用。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及本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的自由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19.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济宁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20.1承包人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每月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注明人工费用。
20.2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每月接收到人工费用后应及时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承包单位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准),建设单位可将下期应支付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款项(用于支付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同额抵作已支付的工程款。
20.3发包方所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必须保证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托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纠纷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必须保证不因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上访事件,否则每发生一起,除及时解决外还需缴纳违约补偿金10万元人民币,上访到不同级别违约金将翻倍逐级提升,同时发包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影响恶劣,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0.3依据投标文件、清单和合同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施工材料进场前材料的质量问题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场。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的,未经验收擅自隐蔽的,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发现建材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除责令改正并按约定承担处罚、赔偿损失之外,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性处以5000元—10000元罚款。
20.4地方及社会关系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由于协调关系出现工期延误现象,由施工单位承担该责任。
20.5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內,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将这些场地恢复到原有状况,至少达到施工开始前的标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如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保留的临时设施,承包人清退场时应无条件保留并移交发包人使用,费用双方协商。
20.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故意刁难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
20.7 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水、电、周边施工协调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所需的资料等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生施工排水或降水费用,发包人予以计取,否则不计取。
20.8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若发现承包方有挂靠、违规分包、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发包人对承包人给予合同价10%的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20.9涉及到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的有关书面协议或条款,须加盖承包人及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否则视为无效。
20.10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范围内的某些分包项目进行调整。
20.11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承包人应保证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
20.11.1公众的便利。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公众的便利,且保证施工现场不得随便进入与工程无关的人员。
20.11.2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
20.12工程竣工结算
投标文件中有关施工方案、网络图等技术文件确因施工实际需要调整时,经双方同意可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整,费用不增加。施工组织设计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在竣工结算时,按照合同文件进行调整。
20.13关于工程签证:
因设计原因或现场实际情况而发生的现场签证,在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发包人代表现场确认后,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办理工程量确认单及经济签证,报发包人审批。
有关说明: 20.13.1现场工程量签证只是说明现场发生数量的计量,只有经过发包人员审核、同意的签证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20.13.2工程量确认单必须有现场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发包人代表签字,并经发包人加盖章后方可生效。
20.13.3所有签证必须经现场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和发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0.14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围挡、硬化道路及场地应按照发包人要求修建(满足施工和安全文明要求),不再办理签证。工程中建筑垃圾的清运由承包人负责,费用承包人自理。
20.15承包人要对本工程的施工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并管理到位,配备充足的劳力资源,节假日(春节除外)期间和农忙季节不得停工,确保工程连续施工,否则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0.16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误工,工期顺延,以发包人签证为准。如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工期顺延。
20.17若承包人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人员、质量、工期(总工期或分阶段工期未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等违约情况,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则发包人有权将其清退,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交纳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清退通知后,按要求提交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资料,三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
20.18承包人应确保本工程的工程款全部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挪用一次,由承包人公司分管领导作书面检查并负责追回;如发现挪用二次,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作书面检查并负责追回,同时向发包人支付挪用工程款金额3%的违约金。注:如发包方资金暂不到位时,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正常连续施工进度。
20.19承包人应执行经发包人批准后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发包人下发的总进度计划及分阶段计划。
20.20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优惠条件及承诺严格按照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如果某细目子项未填单价或合价,则视为承包人已把该子项费用分摊到其它细目中。
20.21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20.22签订合同后承包人不按合同签订的时间开工,视为自愿放弃承包资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0.23工程实体结束后,承包人应在30日内将工程所有施工资料整理完毕后交予发包人,若无法按时交付,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余款,每迟延交付一天按合同结算款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
20.24若投标单位以故意漏项的方式获取中标,并在中标后增加漏项虚增工程造价的,发包方一律不予增加变更,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5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计时,基本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净审减值收费由承包单位承担,净审减值=(净审减额-原报结算值×5%)×5%。
20.26暂定材料价格的,待发包方选定品牌和规格型号后,双方共同市场调研确认材料价格,但只调整材料价差、规费、税金,其它费用不再计取。
20.27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严禁擅自改变各种施工技术参数、施工工序、施工(建设)材料等;重要建设材料进场前,必须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到供货单位考察认定,供货方必须提供经符合资质要求的正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以确保产品质量;未经考察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设材料严禁使用,考察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三方一旦共同考察认定供货单位,一般不允许擅自变更,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使用供货方提供的产品。
20.28 施工场地内的粉尘治理、水土污染治理、施工垃圾清理及安全围挡、安全栅栏、警示灯牌等所有涉及环境卫生、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措施费用均已计入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再支付此费用。如若中标人不履行其职责,发包人将安排其他人员予以实施,但所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20.32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遵守上级部门及矿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疫情防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安全施工责任书
附件3:环保施工责任书
附件4: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承诺书
附件5:禁烟协议书 附件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附件7:工程施工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微山金源煤矿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承包施工的所有内容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伍 年;
3.装修工程为 贰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施工区域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本工程的质保期为壹年,质量缺陷责任期为壹年,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质保金。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功能、结构的使用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及质量保修金的支付、返还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审计额)的10%。质保壹年无质量问题后质保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
4.如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保证金自保修期满后,按约定进度返还承包人(不计息)。如保修期内发现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不再返还。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承包人不但要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且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结算款5%的罚款。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2:安全施工责任书
为维护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安全施工责任书。
1、乙方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对施工现场实行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现场清洁卫生管理。
3、乙方必须在资质证书许可证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认证,其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应按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做到持证上岗。 4、乙方应当在批准的施工现场范围内组织施工: ⑴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临近道路和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场所的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作业,并设置警示标志。
⑵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周边整洁、畅通,每天将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一次。
⑶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应当佩戴标明其岗位的工作卡。 ⑷乙方应当按照施工平面图设置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堆放材料,保证出入口道路及场内通畅、整洁。
⑸乙方在铺板施工应先检查设备设施是否牢固,检查电线是否外漏,确定安全方可施工;走动要轻,要穿绝缘鞋,两人不得站在同一位置,重物不能放在板上;负重时,要铺设维修过桥板,减少集中负荷。
⑹乙方在施工中应避免对正在生产的车间造成干扰,加强施工范围内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杜绝一切对半成品、成品造成损坏的行为。
5、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责:
⑴施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⑵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乙方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甲方。 6、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定进行施工:
⑴在施工现场配备符合规范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⑵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材料时,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⑶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及吊装作业时,乙方必须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动火前应先检查、清理现场,放好消防器材,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用铁皮槽接焊渣),火星不得漏在彩板和风管保温上。
7、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和防疫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卫生消杀消毒工作。 8、乙方在施工现场禁止下列行为: ⑴高空抛撒废物; ⑵将有毒有害废物等废弃物乱放。
9、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防治污染和危害。 10、乙方在运输、装卸、贮存施工材料及各种废弃物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11、乙方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运施工废料,做到工完场清。
12、安全施工目标值
⑴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等)持证上岗。
⑵整个施工过程安全事故零发生。
⑶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安全检查达标。
13、责任落实与考核
⑴乙方施工现场每出现1人次违章、违规操作及指挥,对乙方罚款100元。
⑵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一处(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对乙方罚款100元,一处(项)不按要求整改对乙方罚款200元。
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一处(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对乙方罚款500元,一处(项)不按要求整改对乙方罚款1000元。
⑷乙方承担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及违章、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出现1次一般安全事故对乙方罚款1万元,出现1次重大安全事故对乙方罚款5万元,同时乙方承担全部事故损失。
乙方负责对自己的施工人员及供应方、协作方等各个相关方进行本责任书的告知及培训。
乙方收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单后7天内以现金方式交至财务科,如拒不支付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环保施工责任书
为维护工程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特签订本环境保护责任书。
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2、乙方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乙方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4、乙方应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
5、乙方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乙方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乙方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乙方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
7、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乙方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 (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
8、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乙方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⑴乙方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⑵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⑶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
⑷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
⑸节能减排措施;
⑹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
⑺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⑻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
⑼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
⑽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⑾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⑿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
9、乙方负责对自己的施工人员及供应方、协作方等各个相关方进行本责任书的告知及培训。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承诺书
(施工单位)
根据《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特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我公司将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配备专职防尘员;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防治具体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做到如下100%: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
2、我公司同意执行《济宁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联动办法实施细则》(济建〔2016〕282号)中的规定。
我们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成以上承诺。如不能实现以上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5:禁烟协议书
1、目的:为加强甲方辖区及乙方施工现场、办公区、租赁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火源的引入,营造无烟环境和无烟氛围,保障甲乙双方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甲乙双方财产安全,双方签订本协议。
2、管理办法:
⑴严禁乙方人员在甲方任何区域及乙方施工现场、办公区、租赁区吸烟。
⑵严禁乙方人员、车辆携带香烟火种进入甲方任何区域及乙方施工现场、办公区、租赁区。如因施工需要需带入火种,必须经甲方项目组备案并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带入。
⑶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尤其是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租赁区的死角管理,遏制乙方人员带烟吸烟,只要发现烟头烟盒视为吸烟。
⑷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检查个人文件橱、抽屉、随身服装等私人物品,甲方将不定时的进行搜身、搜屋检查。
⑸乙方负责对自己的施工人员及供应方、协作方等各相关方人员进行本协议的告知及培训。乙方的供应方、协作方等各相关方人员带烟吸烟,视为乙方人员带烟吸烟。
⑹乙方发现其他人员在自己负责区域带烟、吸烟,乙方有责任予以制止,并报告甲方。
3、考核办法
⑴在甲方任何区域发现乙方人员吸烟、未经备案登记携带香烟火种的:第一次发现,对乙方处1000元罚款,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扣除2%,;第二次发现,对乙方处2000元罚款,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扣除4%;依次类推,每发现一次,罚款增加1000元,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扣除增加2%。
⑵在乙方施工现场、办公区、租赁区发现烟头烟盒火种视为吸烟,除按照以上考核办法予以处罚外,另外加罚每个烟头烟盒200元。
⑶乙方的供应方、协作方等各个相关方人员吸烟带烟带火的,视为乙方人员带烟带火吸烟,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处罚。
⑷乙方人员及相关方人员不接受甲方搜身、搜屋检查的,视为带烟带火,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处罚。
⑸乙方人员及相关方人员在甲方任何区域吸烟、带烟、带火,被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发现,按以上考核办法对当事人单位进行双倍处罚,并承担甲方相关人员的处罚及损失。
⑹凡是因乙方人员吸烟带火引起甲方任何区域火灾,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相关处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甲方相关人员的处罚及损失。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事项,甲乙双方约定,承包方应当为本工程专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承包方申请每期工程进度款时,应当在申请材料中单独列明本期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包方支付每期工程进度款时,优先将本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再将剩余的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至承包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二、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三、建立健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清欠工作。凡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启动清欠应急预案,无条件同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用我单位预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相应处罚。
四、我司承诺如因民工欠薪对建设方造成影响的,由我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我司承诺如发生民工欠薪的,由我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特此承诺!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工程施工廉洁合作协议
发包人(全称): 微山金源煤矿 承包人(全称):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微山金源煤矿厂区库房墙板等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一、发承包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中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发包人利益。
(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对方公司予以检举。
二、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所有雇员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施工等活动。
(六)对于承包方举报发包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发包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三、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一)承包人应保证己方有关人员了解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和及亲属)赠送包括但不限于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准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工程项目合作期间及合作期满三年内不准接收发包人辞、退职人员和跳槽人员。
(七)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向发包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发包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方单位领导举报,并及时告知发包方单位领导。如承包人对上述行贿索贿等行为知情不举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外,承包方承诺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本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八)如因承包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发包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之间工程合同的履行,冻结所有应付帐款,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责任,发包人有权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协议作为双方所签济宁市金桥煤矿辅助楼三楼澡堂装饰改造、行政办公楼隔间改造工程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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