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 2、采购项目名称:*******龙门石窟监测系统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招标共*个标段,主要为***显示屏、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分布式显控管理系统、通用应用软件开发等。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天内。 *、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直集采招标(****)****号 *******龙门石窟监测系统提升项目 国信司南(北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 号青东商务区 C 座 **层 2,***,***.**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显示屏 蓝普 **.** **.**? *****元 2 高清网络数字矩阵 ******** ******-** 1台 ******元 3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 国信司南 定制 1套 *******元 *、评审专家名单 郑朝辉、李建洛、张学峰、关晓梅、马朝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的电子签章,并附*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文保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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