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日-****年5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澄湖西路**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旋风分离器、压力容器及加氢反应器生产线扩建项目 |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科园路**号 |
************** |
************ |
该项目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科园路**号,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卷板机、车床、钻床、剪板机、刨边机、电焊机等设备,配套办公楼、食堂、试验场等,年扩建旋风分离器***台、压力容器****吨、加氢反应器***吨。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砂粉尘、衬里工序搅拌粉尘及食堂油烟。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风机产生负压状态收集后,通过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厂内原有1根**米的排气筒排放(*****)。衬里工序搅拌粉尘经灰浆搅拌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与焊接工序共用1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过原有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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