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信江干流鹰潭城区段工程项目已由鹰潭市行政审批局以鹰行审人字【****】**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信江干流鹰潭城区段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江西省鹰潭市。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整治范围为信江干流鹰潭城区段,起点为干流信江村处,终点为下游沪昆高速公路处,整治河长****。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崩岸治理工程、堤防标准化工程两部分内容。崩岸治理工程内容为新建护岸长度9.****,其中北岸5.****,南岸3.****;堤防标准化工程堤防标准化长度****,包括布置界桩(牌)****、标识标牌堤防长度****,堤顶路硬化3.****,草皮修复堤防长度6.****(破损草皮修复3.****,堤后低地海化改造3.****)。(具体以施工图纸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天;计划开工日期:***2年 8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3年 7 月 ** 日。
2.5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个标段。
2.7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在资质、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方面:
投标人(或联合体)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2.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2 具有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3.1.2.3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方面: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3所涉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个月(****年**月-****年**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原件现场查验,带电子章的社保系统彩色打印件等同原件。
3.1.4信誉方面:
3.1.4.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4.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信用查询,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项的查询结果,彩打网页版加盖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任*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以上3.1.1-3.1.4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材料原件,除允许提供(电子)打印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除外。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5 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当日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
(*)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围标、串标的;
(*)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对重(特)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以上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江西”网站和各级各行业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招标人收到关于中标候选人上述行为的投诉举报后,应立即调查核实,如属实,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3.1.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1 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1.6.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共同亲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1.6.3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汇总后*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1.6.4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6.5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须各方盖章、签字的材料外,其他资料只需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3.1.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年**月**日至***2年**月**日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非网上开评标模块进行项目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 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B证)原件供现场查验。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的;2、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已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造师。3、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业绩为近**年(指****年1月1日~****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1、2级水工建筑物业绩(类似工程指土石坝、堤防、灌渠),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原件现场核查,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提供截图加盖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7.6按赣水建管字〔****〕**号文要求,中标单位须进行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手机***“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
7.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标后应响应鹰办发[****]2号文《鹰潭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7.9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响应《鹰潭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鹰水字[****]**号)文件要求。
7.**在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请各潜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严格执行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积极配合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代理机构的工作,对不配合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入交易中心投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了解鹰潭市疫情防疫指挥部有关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
招标人:*************************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旺埠路1号C座果喜大厦**单元***室
电话:徐女士/赵女士
联系人:***********/***********/****-*******
监督单位:鹰潭市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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